1.什么是合格评估
合格评估是国家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评估形式。
所有新建普通本科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学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2.合格评估的依据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
3.合格评估的指导方针
指导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范;
“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说明评估只是手段,通过评估工作加强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
4.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
“四个促进”: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个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5.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有什么特点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39个观测点构成。主要特点包括:
(1)强调领导作用,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2)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
(3)强调经费投入,特别是政府和学校举办方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保障。
(4)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5)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
(6)强调产出导向,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师生和社会对学校质量的评价。
6.专家在评估中如何考察和进行判断
(1)进校前:审读参评学校提交的自评报告,查阅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供的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了解学校的有关情况,填写审读意见表,拟定考察重点和工作计划。
(2)进校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度访谈、听课、走访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处、到用人单位调研、召开有关的座谈会;
二,考察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体育场馆、网络中心等教学场所与设施;
三,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等材料;
四,专家组内的信息交流和讨论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各方面的情况和信息。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的教学工作作出判断和评价,独立投票。
(3)离校后:根据在校考察情况,各专家写出2000字左右的个人考察报告,其中,问题和建议的内容应占到总字数的一半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专家组组长。专家组组长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